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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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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动态测试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第三条 本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动态测试技术新概念、新原理、新思想、新方法研究的原始创新基地,是我国高端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与交流、成果推广应用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的发展目标是始终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秉承“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发展理念,依据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发展需求,紧密围绕国家科技战略目标和武器装备技术的发展趋势,同心协力,争创一流,努力打造“国际知名实验室”。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在人事、财务、条件建设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实行行政领导,负责本实验室建设的具体实施、运行的直接管理和提供各种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