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活动开展,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活动,是指由校内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以及各班级举办的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学生活动。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的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校园内聚集性文化活动。确需开展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第四条 鼓励各级团组织、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利用钉钉、腾讯等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以贴近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为导向,组织线上学生活动,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 学生活动的审批
第五条 疫情期间,为减少聚集和感染风险,学生活动审批尽可能简化工作流程,按照线上审批程序办理。
第六条 全校层面学生活动的举办由学校决定,学校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第七条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举办学生活动由校团委主管和审批。
各学院(校区)及其所属的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和班级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的学生活动,由各单位主管和审批。
校内跨院学生活动,经各举办单位同意,由牵头单位团委报校团委审批。
线下校外活动原则上暂不参加,必须参加的由主管部门报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审批。
第三章 学生活动的管理
第八条 各学院(校区)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和安全督导机制,指定指导老师参加,并做好应急预案。学生活动中出现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做出妥善处理。
第九条 经审批同意举办的线下学生活动,场地尽可能选择室外。根据场地大小控制参与人数,参与学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对进入活动场地所有参与学生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得进入活动场地。由主办者根据《中北大学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生突发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流程》及时报告,并提醒发热学生立即前往校医院就诊。
第十条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室内举行:
1.活动举办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根据场地大小控制参与人数,确保学生之间的安全距离。提前对活动场地进行消毒、通风;
2.活动入场时,有序入场,不聚集、不扎堆。对进入活动场地所有参与学生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得进入活动场地。由主办者根据《中北大学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生突发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流程》及时报告,并提醒发热学生立即前往校医院就诊;
3.活动进行过程中,参与学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保持活动场地良好的通风环境;
4.尽可能缩短活动的时间。退场有序、保持合理安全距离。活动结束后,立即对活动场地进行消毒。
第十一条 经审批同意举办的线上学生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活动方式,以丰富的载体、全新的形式吸引广大团员青年。活动审批和主办单位应全程安排指导老师参与活动,密切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对于团员青年关注的热点及时回应发声,发挥思政引领作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至疫情解除后废止。